根据省委教育工委下发的《关于做好“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”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校党委研究,拟推荐学校体育学院2023级本科生李丰旭作为我校申报2025年第一季度“江西好人”候选人参与全省评选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5年3月4日至3月8日。对上述公示对象如有意见,请于2025年3月8日前实名向党委宣传部文化科反映。
联系电话:88120208。
党委宣传部
2025年3月4日根据省委教育工委下发的《关于做好“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”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校党委研究,拟推荐学校体育学院2023级本科生李丰旭作为我校申报2025年第一季度“江西好人”候选人参与全省评选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5年3月4日至3月8日。对上述公示对象如有意见,请于2025年3月8日前实名向党委宣传部文化科反映。
联系电话:8812020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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